外部学术与批评回应
Asbjørn Grønstad 论《审判我》与《后资本主义拍卖》
Grønstad 关于《审判我》与《后资本主义拍卖》的论述
本文整理 Asbjørn Grønstad 在《言论自由与新自由主义》(Free Speech and Neoliberalism)一书的《新自由主义时代的艺术与正义》(Art and Justice in the Age of Neoliberalism)一章中,对王静怡的《审判我》与《后资本主义拍卖》的讨论。Grønstad 将这两件作品置于新自由主义理性、艺术劳动、法律程序、正义和非货币价值的语境中,为 NVI 关于判断、交换和价值系统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外部学术框架。
在《言论自由与新自由主义》(Free Speech and Neoliberalism)一书的第三章《新自由主义时代的艺术与正义》(Art and Justice in the Age of Neoliberalism)中,Asbjørn Grønstad 将王静怡的《审判我》和《后资本主义拍卖》置于新自由主义、艺术劳动、法律形式、价值判断与正义相互交织的语境中讨论。该章并非一般的作品评论,而是从理论层面探讨艺术如何在新自由主义条件下重新提出价值与正义的问题。
章节的开端首先处理新自由主义如何改变艺术领域。Grønstad 指出,艺术并没有置身于新自由主义结构之外。相反,艺术机构、艺术劳动、艺术家的自我理解、展览和资助结构都已被企业家精神、市场化逻辑、灵活性、创新要求和自我品牌化所渗透。在这种条件下,艺术家越来越被要求成为自我管理者、创业者、项目生产者和灵活劳动力。艺术领域一方面仍然保存着创造性、想象力和批判性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新自由主义的价值机制重新编码。
在这一背景下,艺术劳动的价值变得尤其矛盾。新自由主义并不简单地压制艺术,反而吸收了艺术中的创造性、灵活性、创新、自我表达和非标准化劳动,将它们转化为整个社会对劳动主体的要求。艺术家的自由形象被扩散到一般劳动者身上,成为"人人都要像艺术家一样不断自我更新"的社会命令。这样一来,艺术既是新自由主义吸收和利用的对象,也是能够揭示这种吸收过程的场域。
Grønstad 随后将问题转向艺术与正义的关系。他从戈达尔的名句“这不是一个正义的图像,而只是一个图像”(Ce n'est pas une image juste, c'est juste une image)出发,追问图像、艺术与正义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艺术与正义并不只是主题上的偶然交汇,而是在表征、规训、概念、建筑和伦理等多个层面上彼此缠绕。法庭、法律程序、证据、证词和判决本身具有强烈的表演性和空间性,因此艺术可以借用法律形式,使判断的过程变得可见。
正是在这个交界处,《审判我》成为该章的核心案例之一。Grønstad 将《审判我》置于艺术与司法、艺术与正义的交叉位置加以分析。作品于 2021 年在卑尔根圣雅各教堂举行的 Meteor 艺术节上演,以法庭审判的形式展开。王静怡同时扮演彼此对立的两个角色,一个是作为原告的表演艺术家,另一个是作为被告的市场营销从业者和企业家。法庭需要判断:艺术家及其工作在当代社会中是否得到了充分的价值承认。
这件作品的重要性在于,它并不只是"讨论艺术家的社会价值"。它把价值判断放入一种可见的程序之中。法官、陪审团、证人、专家证人、原告、被告、开场陈述、证据和判决共同构成了一个公开的判断机器。通过这种形式,《审判我》将通常分散在市场、媒体、机构、公众意见和艺术家自我怀疑之中的价值评判,集中到一个可被观看、听见和辩论的场所。
在 Grønstad 的分析中,《审判我》与 Wendy Brown 关于新自由主义的论述形成了呼应。新自由主义的深层逻辑,是将经济价值、竞争、市场理性和资本增值的原则扩展到人类生活的各个维度。艺术家在作品中提出的指控,正是艺术价值无法在这种社会价值体系中得到充分验证。艺术家的劳动被要求证明自己的经济效用、公共贡献、市场可读性和社会必要性。
作品中的被告则说出了社会上许多关于当代艺术的常见偏见:艺术难以理解、缺乏技艺、过于抽象、脱离普通观众、艺术家故弄玄虚、艺术无法提供解决方案,艺术劳动也不应成为一种职业。这些论调之所以有力,不是因为它们深刻,而是因为它们暴露了当代社会判断艺术价值时惯用的框架。艺术再次被放进效用、市场需求、消费者期待与社会责任的语言之中。
《审判我》的证人结构进一步打开了这一争议。证人们从不同位置出发,讨论当代艺术是否令人疏离,艺术语言是否排他,艺术机构和专家是否影响公众判断,媒体可见性是否塑造艺术价值,艺术家是否需要取悦注意力经济。作品中的专家证人也将讨论推向经济和制度层面,例如艺术家的收入、公共资助、艺术市场规模、正外部性和社会贡献等问题。
Grønstad 特别注意到,《审判我》的法庭结构并非只是一个比喻。它使围绕艺术价值的争议进入法律程序和审判空间。法庭在这里既是判断机制,也是表演空间。作品将教堂转化为临时法庭,使神圣与世俗、审美与司法、艺术与社会评价交叠在一起。正是在这种重叠中,对艺术价值的判断不再只是抽象讨论,而成为一个真实发生的公共事件。
该章也提到《后资本主义拍卖》。Grønstad 将 PCA 与《审判我》视为主题上互相关联的作品。两者都关注新自由主义条件下非货币价值的问题,只是使用不同的制度框架:《审判我》使用法庭,PCA 使用拍卖。PCA 于 2018 年在 Bergen Kunsthall 首演,后来在 Yokohama 和 Toronto 等地有后续版本。作品中,艺术品不只通过金钱被竞拍,也通过理解、机会和交换等非货币形式进入价值谈判。
这一点对于 NVI 尤其重要。Grønstad 的论述显示,PCA 和《审判我》并不是孤立的艺术项目,而是从不同方向切入同一个核心问题:当社会越来越倾向于将价值折算为市场价格、可见性、经济贡献和制度承认时,艺术如何创造出一个场所,使被压缩、被排除、被降级的价值重新变得可见。
在这个意义上,《审判我》处理的是价值如何被审判,PCA 处理的是价值如何被交换和选择。前者把艺术家的价值置于公共审判结构中,后者把艺术品的价值置于拍卖结构中。两者都揭示出一个共同问题:价值从来不是自然存在的,它需要被某种制度形式生产、承认和验证。
Grønstad 的章节还进一步指出,艺术在新自由主义时代面对的挑战,是如何在被市场、机构和公共语言不断吸收的同时,仍然保存提出异议的能力。艺术不能简单依靠自身的"特殊性"来逃离社会结构,因为艺术本身已经被商品化、制度化和自我品牌化所包围。但艺术也正因为处在这种矛盾位置,才有可能暴露新自由主义的价值机制。
在该章后面的 Postscript 中,Grønstad 又从更广义的艺术与自由问题出发,讨论了艺术在危机、匮乏和审查环境中的意义。他通过 1984、Fahrenheit 451 和 Station Eleven 等作品指出,当社会进入极端控制或灾难状态时,艺术与文化的价值反而更加清晰。艺术并不是装饰,也不是奢侈品。它保存了想象不同现实的能力,也保存了抵抗现状的精神资源。
这一点也可以反过来说明《审判我》和 PCA 的重要性。它们不是以口号的方式批判新自由主义,而是在艺术内部搭建出具体的社会形式:法庭、拍卖、陪审团、证人、竞拍者、专家、观众、艺术家和制度共同进入一个被重新设计的价值情境。正因为这些结构是具体的、可参与的和公开的,作品才能让抽象的价值问题变成可感知的社会经验。
因此,Asbjørn Grønstad 对王静怡作品的分析,为 NVI 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外部学术锚点。它证明这些作品不仅可以被理解为表演、现场艺术或参与式艺术,也可以被理解为关于新自由主义时代价值、正义、合法性和公共判断的实践性研究。《审判我》展示了价值如何进入审判。《后资本主义拍卖》展示了价值如何进入交换。两者共同揭示了艺术如何在经济化、制度化和算法化的时代重新打开关于"什么算有价值"的问题。
从 NVI 的角度看,这一章节的意义在于,它帮助确认了一条清晰的研究线索:艺术可以成为一种价值架构。艺术通过组织具体情境,而不只是表达观点,使社会的价值系统得以显现、接受检验、进入争论并被重新想象。《审判我》和 PCA 的价值并不只在于它们讨论了艺术的社会地位,更在于它们创造了让价值机制显形的公共程序。这也是 NVI 的判断质询实验室与多元价值决策实验室继续发展的方向。
关于 Asbjørn Grønstad
Asbjørn Skarsvåg Grønstad 是卑尔根大学信息科学与媒体研究系视觉文化教授。他的研究关注图像、伦理、美学与文化形式之间的关系,近年来重点研究言论自由、审查与新自由主义。
本文根据 Asbjørn Skarsvåg Grønstad 的《新自由主义时代的艺术与正义》(Art and Justice in the Age of Neoliberalism)一章整理。该章收录于《言论自由与新自由主义:艺术、文化与教育》(Free Speech and Neoliberalism: Art, Culture, Education)第三章。该书由 Bloomsbury Academic 出版,出版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完整章节请通过出版社或学术图书馆获取。
